作者 | 李沁予 编辑 | 范志辉
独立音乐圈和数码圈打起来了。
近日,橘子海乐队经纪公司官方微博ABY_Official发布声明,称华为在明知其权益归属的情况下(曾接洽合作但终止),仍在Pura90系列宣传中将“橘子海”作为配色核心概念,使用“一起去看橘子海”等标语,涉嫌侵犯名称权。

事情发酵后,多数网友、数码圈博主认为乐队是蹭热度或炒作;音乐圈也有不少博主站出来,为橘子海发声鸣不平。
那么,“橘子海”到底是在合理维权,还是真如网友所说的矫情碰瓷?当小众文化符号撞上巨头商业传播,法理、舆论与产业现实又该如何平衡?

商标霸凌,
还是过度维权?
橘子海乐队经纪公司ABY_Official发布的声明,大概说了三件事情。
首先,明确了“橘子海”是乐队自2012年创立并使用多年的专属名称,并非通用词汇,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价值,属于乐队独有的文化标识与知识产权。

其次,指出了关键细节,此前双方曾洽谈过合作,后来华为终端单方终止合作,未经乐队任何授权,擅自将“橘子海”作为Pura 90系列手机的配色名称及核心宣传概念,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商业推广,该行为已构成名称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,侵害了乐队的品牌权益与商业利益。
最后,向华为提出了明确要求,希望其立即停止所有相关商业推广、公开致歉并完成合法授权流程,同时就侵权损失协商赔偿。还表示,若在声明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华为的正式回应,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乐队的合法权益。
截至目前,华为方面尚未对该争议作出任何回应,但大众舆论却呈现明显的一边倒态势——多数网友倾向于华为,认为橘子海乐队此举是碰瓷、炒作、蹭华为热度,再加上乐队官方账号略显强硬的回复态度,也让这场维权争议更具话题性。

而在独立音乐圈内,不少从业者却普遍对橘子海表示理解与支持。在他们看来,乐队守护自身名称是对多年积累的圈层IP与创作身份的正当捍卫。
抛开情绪舆论,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我国《商标法》实行“注册+分类保护”原则,橘子海乐队仅在教育娱乐、家具等类别注册“橘子海”商标,未在华为使用的手机所属第9类(电子产品)注册。商标法保护的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未在对应类别注册,就无法依据商标法主张华为侵权。
目前来看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应该是乐队的核心主张,但需满足两个必备门槛。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乐队可主张华为擅自使用其“有一定影响的标识”构成混淆行为,且同时满足“橘子海”在数码手机群体中具有一定知名度、华为的使用足以让公众误以为与乐队存在关联。

这个混淆行为的构成,可以参考此前的MR.MISS维权案。2023年,深圳市哈音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一款名为“TIPSYMR.MISS”的耳机,被MR.MISS以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起诉,最终法院判定哈音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酌情认定哈音公司应向刘恋、杜凯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。
这里有一个关键点,就是被告是在耳机型号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、感谢卡上反复使用“MR.MISS”,这种用法已经很接近把它当成商品标识来用,足以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款耳机和乐队之间存在联名、授权或其他商业联系。法院最后认定的也正是这一点:MR.MISS作为艺名已经有一定影响力,并且这种使用已经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或误认。

相比之下,“橘子海”和华为的争议核心差异在于使用场景,华为目前公开的使用场景更像是在说配色、意象和宣传语,而不一定是在把“橘子海”当成识别手机来源的标识来用。
假设华为推出的不是手机配色,而是一款音乐类产品,比如智能音箱、音乐App、耳机,并以“橘子海”命名,那么法律评价或许将发生根本性变化。毕竟在音乐及相关产品领域,橘子海乐队经过十余年的持续创作、专辑发行、全国巡演及媒体报道,已在圈层内建立了较为稳固的知名度,产生“该产品与乐队存在关联”的联想的可能性或将显著提升。
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在采访中提到,目前乐队若想禁止华为在手机领域使用,最可行的法律路径是证明“橘子海”已成为“驰名商标”。但这需要提供长期、广泛使用,为相关公众所熟知,并享有较高声誉的证据。以乐队目前的知名度,要达到驰名程度面临巨大挑战。

总体来看,橘子海乐队的维权主张在理论上有一定法律依据,但现实操作上难度较大。即便能借助曾经合作接洽证明华为主观知情,在不正当竞争的判断上仍面临举证挑战,因此维权是否能最终成功尚不明朗。

乐队名称保卫战
实际上,这不是橘子海第一次因为乐队名称起诉品牌方。
去年,橘子海乐队所属经纪公司看看月亮(上海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曾起诉一点点奶茶关联的生根餐饮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,案件已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公开信息显示,此前一点点推出橘子系列新品时,曾使用“一口三重奏,如同置身橘子海”进行宣传。也正因接连对品牌方发起维权争议,所以很多人觉得乐队过于矫情,各种碰瓷。

但外界的质疑,往往忽略了独立音乐人自身的生存困境与权益诉求。
从独立音乐人的视角去看,乐队名字会不断出现在演出票务页面、音乐平台条目、社交媒体话题、乐迷的口耳相传里,也会沉淀在搜索结果、推荐算法和圈层认知里。某种意义上,名称是独立音乐人最耐久的品牌资产。
严谨地说,“橘子海”虽并不是一个在所有语境下都只指向乐队的专有表达,但至少在独立音乐及相关受众语境里,提到“橘子海”,很多人的第一联想的确是这支乐队。可问题在于,词义的稳定还高度依赖使用场景、传播频率和分发规模。法律上的归属,很多时候还在慢慢厘清;但传播上的归属,往往会更快发生变化。
比如在橘子海乐队发声维权后,喜之郎、优乐美、绿联、仰望汽车等多个品牌和地方文旅账号也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密集使用“橘子海”这三个字,挂接到咖啡、零食、城市落日、海边景观这些更容易被消费和复制的场景里。

一旦大品牌以更高频次、更大预算和更强渠道能力持续投放,同一个词原本在圈层内部形成的明确指向,就很可能被迅速稀释。它未必会立刻失去与乐队的关联,但在更广泛的大众传播里,公众对它的默认联想,确实有可能被逐步改写。
这是独立音乐人面对大公司时最无力的一点。
法理上,双方可以继续论证,可在注意力市场里,体量差往往早就决定了谁更有能力覆盖搜索结果、改写平台联想、重置公众记忆,也是把这件事完全定义成“侵权”,容易把讨论带偏的点。

放到全球音乐产业看,这种名字冲突其实并不新鲜。真正决定结局的,通常也不只是谁更有理,而是谁更扛得住成本,更会选讨巧的策略,又恰好踩在更有利的规则上。
比如,2023年英国的品牌孵化与授权公司easyGroup对英国乐队Easy Life提起诉讼,指控该乐队商标侵权,尽管乐队辩称其成立于2015年,早于easyGroup在2020年才提交申请的“easyLife”商标,但因难以承受漫长且昂贵的诉讼过程而让步,最终乐队被迫改名为Hard Life。

后来,伦敦政经学院的知识产权法专家Luke McDonagh指出,这种情况被称为“商标霸凌”,即大公司利用资源优势,迫使没有足够资源反击的小公司屈服。
还有一类,则更符合国内独立音乐人的现实处境。比如九连真人、萨满乐队的商标申请都曾被认定涉及宗教用语而遭驳回,新裤子乐队商标也曾被抢注,霓虹甜心、岛屿心情都被注册在南通原研纺织科技有限公司,即便这些名字早已在乐迷群体中形成清晰的身份认知,却因商标注册受阻、他人占用、近似标识冲突等问题,在制度层面缺乏稳定保障。
当然,也有双方皆大欢喜,以各退一步、携手合作的方式解决,这种情况往往离不开双方对彼此权利与价值的互相尊重。比如美国独立乐队The Postal Service与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(USPS,美国邮政署)之间的商标争议。

2003年,该乐队因名称与USPS名称相同,早期曾收到USPS的停止侵权函。经过双方协商,乐队并未被迫放弃原名,反而达成了一项许可协议,乐队继续使用“The Postal Service”名称,同时为USPS的活动演出并参与推广;USPS则在官网上销售乐队专辑,甚至将乐队音乐用于官方推广。
这一合作还产生了一些有趣的后续。例如,在2020年,乐队主唱Ben Gibbard在线上直播中将乐队的经典歌曲《Such Great Heights》献给了当时正面临运营挑战的USPS,为这个跨越近20年的故事增添了温情的续集。

这也说明,法律对抗不一定是唯一出路,当权利主张与商业价值之间存在对话空间时,通过谈判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成本,也可能创造出新的商业合作机会。在实际操作中,往往比一方坚持到底更具建设性。
换句话说,独立音乐人的名称保卫战,并非像大众猜测的单纯是为了碰瓷蹭热度、发疯式维权,对长期积累的文化资产的维护意识,是当下独立乐队商业化过程中必要的一课。名字承载了乐队的身份、作品和受众记忆,一旦被商业传播系统随意使用,其价值和指向可能被稀释。

结语
回归橘子海乐队与华为的争议本身,乐队的维权初衷虽无可厚非,但相较于直接发布声明、过于强硬的对峙,其实还有更灵活、讨巧的处理方式,比如选择更温和、也更具建设性的公关路径,为双方留出价值协商的空间。
而对于大品牌方来说,在使用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名称或概念前,提前沟通、获得授权或明确使用边界,做好充分的风险规避工作,尽可能避免法律纠纷,也有助于维护品牌形象,体现对原创生态和创作者劳动的尊重。
乐队名称的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,也是一种产业共识的体现,既要让创作者的劳动和身份得到重视,也要让商业行为有章可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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